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和送审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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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检测和送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书

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预答辩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导师同意并提交同意送审的《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学位论文方能检测、送审。未提交《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的学位论文不予检测、送审,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二、审核、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统计表

培养单位认真审核论文形式、学位论文与论文统计表信息是否一致,不要出现遗漏学生;审核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中期检查时是否一致,学位论文题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学位论文题目如需变更,检测、送审前需提交《聊城大学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2023年学位论文的送审依据检测结果进行,不通过检测的学位论文不予送审。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依据《聊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暂行办法》要求,拟检测学位论文需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内容和送审论文完全一致,格式为word文档。命名方式为:学院号_学号_姓名.DOC,如“001_1410010101_张三.DOC”,注意符号要求

检测结果为“修改后复检”的学位论文,研究生认真修改,导师重新提交同意检测、送审的导师评阅意见书(二次检测)。未提交学位论文导师评阅意见书(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不予检测、送审,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四、学位论文盲审

盲审学位论文格式为pdf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名.pdf,如“1410010101_张三_商学院.pdf”。(注:送审与检测论文命名方式不一样。)各培养单位要认真审核,避免出现因论文格式或命名原因无法提交、检测、送审的情况。学位论文送审为匿名送审,一定要隐去导师、研究生姓名及相关信息,建议用***代替,不匿名处理的不予送审。具体办法依据《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盲审实施办法》。

五、提交材料要求

检测论文和盲审学位论文最终版内容须一致,杜绝出现版本、内容不符合等现象。若出现检测论文和盲审论文差异率较大者,将以弄虚作假论处,责任由研究生及其导师承担。

3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学位办报送以下材料:

1.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压缩包(格式为word文档,压缩包命名:学院代码+学院名称论文检测)

2.盲审学位论文电子版压缩包(格式为pdf文档,压缩包命名: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盲审)

3.《学院代码+学院名称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以学生学号顺序排列)电子版;

4.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

电子版材料、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各单位收齐后交至办公楼B座610室。二次检测的学位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日。

 

                                研究生处

                                2023年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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