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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为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转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2023年学校计划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10门左右,由学校委托课程资源制作公司辅助教学团队完成建设任务。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应保证在20241230日前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包括课程视频及相关教学资源)并在相应的课程平台完成上线运行。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要求。课程负责人需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对信息化教学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具有较高的热情,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学校鼓励并优先支持展现我校学科专业特色、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课程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支持科研成果转化为在线课程资源,支持受众面广的通识选修课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支持优势专业建设在线开放课程群,同时鼓励高水平教师参与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各级教学名师、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比赛获奖教师,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可申报1门在线课程建设项目。

(二)课程团队要求。申报课程能按需要组建在线课程制作和教学助教团队,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对课程建设和信息化教学有较高的热情,能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三)建设范围。本次立项建设的课程需为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立项建设课程原则上不低于2学分。已在继续教育学院立项或其他项目正在录制或已完成课程录制并上线的课程不在立项范围。

三、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参考《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指导性建设要求》附件1

四、支持措施

(一)预算专项经费。学校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列入教学改革专项预算,提供经费保障。

(二)协调组织保障。学校面向社会招标进行建设,并组织制作公司技术人员来校对所有立项建设的课程教学团队进行培训指导。课程团队配合制作公司按进度完成课程的摄制和制作。

(三)提供应用平台。教务处为建成的在线开放课程提供应用平台,为课程教师团队上传相关内容做好保障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在线开放课程积极开展校内SPOC课程教学。上线后,教务处、学院、教师团队各自分担相应工作,共同做好课程的后期管理和应用等工作。

五、成果所有权说明

凡获学校立项支持建设的项目,其成果所有权由学校拥有,归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使用,面向校内外师生免费开放。

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拟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的教学团队,填报《聊城大学2023年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立项申请。

2.学院择优限额推荐。学院要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以及课程政治导向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鼓励学院在开展院级在线课程立项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申报课程。每个学院原则上限报2项。学院汇总个人申报书并填写《聊城大学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和电子档)。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经公示后确定立项建设。

七、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20231229日上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一式5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教务处教室与线上课程管理科(办公楼B210,电子版“学院+在线课程申报”命名发至电子邮箱:gengqingjun@lc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耿庆军

联系电话:8239020

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指导性建设要求

附件2、聊城大学2023年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立项申报

附件3、聊城大学2023年度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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